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,现就新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巡查工作作出如下安排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检查时间
第1周:8月31日至9月4日,每天按大节上课时间,分五个时段对阳江校区课堂教学秩序进行巡查。
第5周至第9周:日常教学巡查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二、检查形式和工作安排
(一)第一周教学检查
采取校区统查与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其中,校区统查,由校区领导、本科教学督导组、相关职能部门、教学科研部人员,及各学院院领导、教务员等组成。其中,校区领导、本科教学督导组、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巡查时间、地点。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安排人员参加校区统查,由院领导、教务员共同开展每天的教学巡查。巡查分组安排如下:
| 时间 | 节次 | 检查地点 | 学院 | 检查地点 | 学院 |
| 周一 | 1-4节 | 慎思楼、博学楼、海阳馆、海科楼(对照课表去相应教学楼检查) |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| 慎思楼、博学楼、海阳馆、海科楼(对照课表去相应教学楼检查) |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|
| 5-10节 | 商学院 | 人文与教育学院 |
| 周二 | 1-4节 |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|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|
| 5-10节 |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|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
| 周三 | 1-4节 |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| 商学院 |
| 9-10节 |
| 周四 | 1-4节 | 人文与教育学院 |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
| 5-10节 |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|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|
| 周五 | 1-4节 |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| 商学院 |
| 5-10节 | 人文与教育学院 |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
2026年秋季学期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安排表
(二)日常教学巡查
以校区统查形式为主进行。请各学院按照附件1《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》落实检查人员。每组负责人分配本小组当周检查任务,督促相关检查人员准时到位。检查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巡查,自行找人替代并告知本组负责人。
(三)两类检查内容
检查人员根据《williamhill中文官网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》(校教务〔2020〕58号)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,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、学生出勤、课堂教学秩序等。
(四)检查注意事项
1.检查人员准时到位,如有特殊情况请内部替补,不得缺席;
2.检查须两人同时在场,对有问题的课室详细记录。检查结束2日内,在“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平台”或企业微信工作台的“教学评价”模块提交检查结果,具体操作参见附件《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平台用户手册(教师通用版)》,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科研部王小敏老师,联系电话:0662-2162085。
3.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,切实维护正常教学秩序;
4.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理:(1)课表安排有课但无人上课的教师,请走进教室内,看黑板上有无写明调到其他教室;(2)教室里无教师有学生,务必请联系教师本人或联系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员,并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;(3)教师迟到或早退;(4)如有学生到课率明显偏低的教室要清点人数。异常情况,请如实在系统登记。
5.如教学巡查无异常,只需任选某一门课堂填写巡查结果,并在备注栏说明检查场地、同行人即可。
6.检查所用课表。教学科研部提前在检查的一日,在企业微信校区教学科研群发布检查所用课表,供检查人员使用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材料报送。请各学院根据第一周教学检查的巡查分组安排,将参加统查的人员名单的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于9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:yangjing3@stu.gdou.edu.cn。在9月8日前将学院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总结的扫描版发送至上述邮箱,总结须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。
(二)其他事项。拟在第10周至第12周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,同步开展教学巡查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期末考试期间结合巡考开展教学检查。
联系人:教学科研部杨静,办公电话:0662-2162066。
附件:1.《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》(另发)
2.《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平台用户手册(教师通用版)》